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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电台》第二十三期 网络安全意识之个人信息保护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0年10月28日 | 浏览1757 次]

 

大家好
欢迎收听《金融教育电台》
在互联网充斥的今天
个人信息安全尤为重要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网络安全意识之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
《金融教育电台》第二十三期网络安全意识之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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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模式,如网上购物、社交娱乐、学习工作。但我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对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产生了深深的担忧。“信息裸奔”让人们成了“透明人”,隐私泄露层出不穷,财产受损现象频繁发生,因此在互联网大潮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尤其重要。  近几年,各种信息秘密泄露事件比比皆是。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37%的网民因网络诈骗而遭受经济损失。其中,个人信息的泄露途径主要分为主动泄露和被动窃取两种。1.主动泄露。主动泄露是指个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主动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商家、公司或他人。比如消费者在就医、求职、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各种会员卡或银行卡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参加“调查问卷”或抽奖活动,填写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个人信息。2.被动窃取。被动窃取是指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采取各种手段收集盗卖。比如通过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通过建立挂马网站、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查询等方式,以各种“诱饵”,诱使受害人透露个人信息,通过病毒、木马和黑客攻击个人电脑或者网络服务器盗取个人电子账号、密码等等。


个人信息泄漏的成因是什么?

    1.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制度不够完善,使非法搜集个人信息的团伙有机可乘。
    2.某些单位信息安全管理理念滞后。某些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如电信公司、网站、银行、保险公司、房屋中介、房地产公司等,信息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技术措施不力,信息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个人信息有意或无意被泄露。3.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个人缺乏信息和隐私权的保密意识。比如随意接受“问卷调查”填写个人信息,未采取安全措施登录挂马网站,个人计算机中病毒等等。


有哪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一是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企业和组织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降低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带来的安全威胁。
    二是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素养。个人在其信息保护上是第一责任人,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素养,养成良好的个人信息管理习惯,控制好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
    三是利用技术手段。要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设备诸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认证系统等的性能,强化应用数据的存取和审计功能,确保系统中的用户个人信息得到更加稳妥的安全技术防护。


    今天的《金融教育电台》就到这里,如果您还有哪方面关于网络安全意识之个人信息保护的疑问,可在公众号留言或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
    如果您有哪方面的金融知识需要学习的,也可联系我们,我们将会为您在《金融教育电台》播出。我们下期再见。

 

审核:谭国惠、卢智嫦

主播:赵素仪

编辑:卢智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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