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 正文
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召开2020年年度大会暨举行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等协议签订仪式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0年11月12日 | 浏览1693 次]

 

   


    2020年11月6日,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2020年年度大会暨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成功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冼宇航,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贻伸,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行长林晓峰,阳江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施亨建,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市金融局、阳江银保监局、市民政局、市消委会、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市社团联合会相关领导及协会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银行阳江分行行长、协会会长肖华作工作报告)



    大会上肖华会长作协会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1年会费收费标准,解读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及对金融机构开展消保工作的影响和工作要求。并表彰了2019-2020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个人、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讲师。阳江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在会上介绍了该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会上,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举行了《关于共同建立阳江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协议》签订仪式。双方将共同开展阳江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协调和信息通报交流机制,对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起到了推动作用。



    会上还举行了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中国银行阳江分行、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共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仪式。三方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升消费者金融消费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行长林晓峰讲话)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行长林晓峰发表讲话,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三点期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继续完善协会各项工作制度,承担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公共服务职能,扎实开展好金融消费保护行业自律、综合评价、纠纷受理调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会员机构在金融消保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履行会员义务,自觉遵守行业宗旨和自律公约,积极响应协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协会有关工作部署。三是要争取具有特色的工作成效。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模式、新的工作制度、新的工作方法,努力打造协会的品牌活动,形成协会的特色工作,不断扩大协会的影响力,为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助推地方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何贻伸副院长讲话)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何贻伸副院长在会上指出,本次阳江中院和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签订的金融纠纷诉调合作协议标志阳江市级层面的金融诉调对接机制的正式建立。今后将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为有效地化解金融消费纠纷,为金融和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冼宇航讲话)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冼宇航结合近期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发表讲话,并对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近年来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协会在社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有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行业自律、受理金融消费投诉、调处金融消费纠纷等直接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日常性、持续性、具体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履职成果和社会效果。希望协会进一步开拓视野、加快创新,全面发挥社团组织积极灵活的优势,充分履行沟通交流、协调调解、指导评估、宣传教育等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为推动全市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下一步,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将继续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心手相连、互利共赢的健康和谐金融环境,推动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如您有金融的咨询投诉,欢迎拨打12363、0662-3419016金融咨询投诉热线。

地址:阳江市漠江路188号中国人民银行7楼秘书处
投诉邮箱:yjjrxx@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您关注“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公众微信号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网页:www.yjjrxx.com
期待您的加入与支持!



责任编辑:阳江金融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