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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电台》第十二期 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0年7月16日 | 浏览11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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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打着承诺高额回报的幌子,通过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和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骗取社会公众投资集资。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也影响了社会稳定。今天,从法律知识的角度为大伙讲述“如何识别及远离非法集资”的方法。

    首先我们通过非法集的资定义和基本特征来辨别一下,哪些是非法集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四个特征要件,分别是: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如果你遇到的集资活动带有上述这些特征,那就是非法集资,准没有错的了。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中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中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面这段要划重点了,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做业务员也是有风险的,去不正规的理财公司工作要慎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的《金融教育电台》就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哪方面关于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的疑问,可在公众号留言或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
如果您有哪方面的金融知识需要学习的,也可联系我们,我们将会为您在《金融教育电台》播出。我们下期再见。

 

内容来源:江苏高院
审核:陈婉丝

大学生主播:卢斌宏

编辑:卢智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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