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经典案例 >> >> 正文
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之五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8年4月26日 | 浏览4018 次]

 

银行联网核查信息错误拒绝办理业务案

案情简介

     市民是一名男性,但到多家银行申办银行卡核实身份证时,身份证照片均显示是一名女性的照片。市民曾到属地派出所核实信息,工作人员告知所有的信息与市民实际一致。市民表示办理非银行业务时均能通过身份证核实,但再次到银行办卡时,发现照片信息仍不符,银行拒绝办理业务。

处理过程

    该案件转至人行XX中支支付结算科进行处理。该科室与市民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由于互联网核查系统由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和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两个核心系统组成。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存储了公民身份信息数据,接受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发出的核查请求,并反馈结果。而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的数据来源于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收集而来,虽然客户在当地公安机关查询的身份信息正确,但由于当地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向公安部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传输时,可能出现数据传输时滞,公安部信息共享系统数据未及时更新维护,从而造成互联网核查信息反馈的结果与当地公安机关核查的结果出现不一致。

    经查询联网核查系统,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市民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更新维护,其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及反馈照片相符。

    协会回访投诉人,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对于联网核查结果中身份证件号码与姓名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的,银行机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对于身份证件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对相关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进一步核实。

    (一)要求客户出示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经佐证,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证件的,银行机构应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银行机构也可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鉴别。如经鉴别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证件,银行机构应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二)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公安机关应予以受理核实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如核实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证件,公安机关应及时为相关个人更新相关公民身份信息。客户可持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实并填写的回执到银行机构申请办理业务,银行机构不得拒绝。”

案例启示

    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制度,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银行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2007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建成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连接了全国17万个银行机构网点。目前,银行机构办理开户和规定业务时,需要通过该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这项制度的建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在日常工作处理中,由于数据采集和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原因,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尚存在少量误差数据,从而造成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的结果与当地公安机关核查的结果不一致。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规定,遇到联网核查信息不一致的信息,积极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依法合规办理相关业务。


责任编辑:阳江金融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