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江市辖区金融机构不断提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协会根据《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办法(试行)》,对阳江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2016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包括阳江辖区13家银行机构、6家证券机构、19家保险机构。评估内容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被评估机构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制度建设、金融服务义务履行、金融消费者纠纷处置、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接受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和特定指标等七个方面的情况。
阳江辖区金融机构都积极配合本次评估工作,按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对现场评估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使评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二、评估结果
本次参评38家金融机构中,综合评估得分最高93分,最低得分74分,平均85.9分。其中,被评为“优异”等级的机构有13家,按综合评估得分高低分别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三环路证券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阳江支行
广东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
阳江市辖区其他金融机构在此次评估中被评为“良好”等级。
2016年度阳江市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已刊登在《阳江日报》,接收金融消费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