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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罪已经写入刑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来源:本站 | 作者:阳江金融消协 | 日期:2017年2月22日 | 浏览1041 次]

    如今贷款诈骗罪已明确写入刑法,伪造材料及其他造假行为将触犯刑法并判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因果循环终将有,切莫一时糊涂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那我们就来看看常见骗取贷款的手段
    手段一: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这是最为常见的骗贷手法,为了顺了拿到贷款,借款人自行或通过中介公司伪造相关文件,如假的银行流水账单、个人征信报告、虚假联系人等,从而达到骗贷的目的。
    手段二:抵押物重复抵押(或重复担保)
    仅拿车贷举个例子,借款人的骗贷路径也许是这样的:把已在一个平台抵押的车子,再拿到另一个平台去做质押,或是进行重复抵押借款,再或者干脆直接把已经抵押的车子低价卖掉,然后就玩起了人和车同时消失,再也找不到的把戏。
    手段三:专业骗贷
    这些操作者由一些熟悉信贷机构审核流程的人员组成,专门帮助蓄意骗贷者进行信息包装。就是这些专业的团伙,从深山里带一群“小白”,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为这群小白进行身份包装,流水操作,征信记录做到完美,房子、车子、社保、公积金这些都可以解决。
    别说小贷,连一些银行消费贷款都能通过。在所有信贷机构走完一圈贷个几十上百万后,他们和借款人分完成后,直接“蒸发”。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专业骗贷危害最大,集体性强,有组织有预谋,识别程度难,涉及金额大。
    那骗贷会造成哪些后果呢?
    结果一:贷款被收回,还会收取违约金
    若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已经审批通过,但还未发放贷款,一旦发现申请人有骗贷行为,便会拒绝发放贷款;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在贷后管理环节中,发现借款人有骗贷行为,除了会立即收回贷款,还会对借款人征收违约金。
    结果二:形成信用污点,再次贷款几乎无望
    如果申请人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一旦被发现,除了该笔贷款被拒,也会拉入行业内黑名单。这些数据都会被信贷机构共享,今后再次贷款将无望。
    结果三:情节严重会被起诉、甚至坐牢、被判无期
    骗贷的相关刑罚罪名有: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合同诈骗罪,不但要没收非法所得,严重者将判无期徒刑。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情节特别严重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责任编辑:阳江金融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