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计划于2015年4月20日起对部分基层营业网点实行公休日轮休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营业网点轮休时间安排表 序号 营业网点名称 营业时间 轮休时间 1 镇南分理处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周六、日休息。周六或周日如为圩日则正常营业 2 北平分理处 周日至周五 8:30---17:00 周六休息。 3 旧墟分理处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日休息。如周日为圩日,则周日正常营业,周六休息。 4 东城支行 周日至周五 9:00---17:00 周六休息。 5 城区分理处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周日休息。 6 东平支行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周六 9:00---16:30 周日休息。 7 龙井分理处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周日 9:00---16:30 周六休息。 8 总行营业部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周日10:00---16:00 周六休息。
元旦、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法定节假日当天休业一天,余下节假日遇周六、日时不再轮休,余下节假日镇南分理处、北平分理处、旧墟分理处的营业时间为8:30—17:00,东城支行、城区分理处的营业时间为9:00—17:00,东平支行、龙井分理处的营业时间为9:00—16:30,总行营业部的营业时间为10:00—16:00;国庆节、春节长假的法定节假日前三天休业,余下节假日遇周六、日时不再轮休,余下节假日镇南分理处、北平分理处、旧墟分理处的营业时间为8:30—17:00,东城支行、城区分理处的营业时间为9:00—17:00,东平支行、龙井分理处的营业时间为9:00—16:30,总行营业部的营业时间为10: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