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投诉 >>查看投诉
查看投诉 详情
投诉内容
投诉标题:   保险公司未按规定维修好车辆
投诉类型:   投诉
投诉时间:   2017/2/23 16:49:23
投诉内容: 2016年10月2日发生交通事故,江城区金山路183号粵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诺10月31日可将车辆维修好,但由于11月8日江城区漠江路138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阳江分公司才核保,导致车辆至今仍未修理完毕。多次向保险公司及维修公司投诉,但双方互相推脱。因此,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现要求该保险公司赔偿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差旅费、的士费。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回复时间:    2017/3/10 17:18:34
回复内容:     经该保险公司核实,承保车辆于2016年10月2日在阳江往湛江方向沈海高速段发生两车追尾事故,事故交警已处理,该车左前部及后尾受损,估损三万,车主选择在阳江市粤隆海马4S店维修定损。该保险公司于10月8日接到调度定损任务,当天已前往该4S店拍照定损。10月11日已初步拆检外表定损完毕,但对未确定受损的配件(如排气管中后段、后桥架梁、后悬架臂等)修理厂当时不肯列入待检项目,该公司为保证投诉人修车质量,也需修理厂提供新的配件,进行新旧件对比测量,但由于4S店订货时间较长,直至11月6日配件才到货,该公司当天前往该店进行新旧件对比测量,完成定损,并于11月8日批复定损金额32643元。11月17日该修理厂提交所有理赔资料代投诉人向该保险公司索赔,该公司于11月18日支付案件所有赔偿,并结案。
    该保险公司表示在收到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已履行保险合同本次案件所有赔偿义务,且投诉人与该维修厂之间签订维修协议,由于维修厂订货时间过长,导致理赔时间推后,所以投诉人所要求的10月31日后产生的差旅费、的士费均不是该保险公司赔付责任范围。

请输入知情密码查看投诉 详情
受理号: 知情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