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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投诉标题:   要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尽快理赔
投诉类型:   投诉
投诉时间:   2014/8/28 10:48:03
投诉内容:

我驾驶的车辆力帆在510号晚上发生交通事故并进行车辆保险理赔,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保险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辞不办理手续。

具体资料如下:

1. 驾车人:戴**

2. 市民驾驶的车辆车主陈**

3. 发生事故的对方车主黄**

4.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单号2948****,业务员:梁**)

要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尽快理赔。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回复单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 
回复时间:    2014/9/16 10:43:15
回复内容:

事故发生情况:
    2014年5月10日晚上22时09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车辆粤Q***50(么托车)追尾碰撞第三者车力帆粤Q***96(投诉人),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报案,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由于事故现场责任明显,事故双方对此次事故的责任没有异议,故告知理赔流程:第三者客户先到服务站修车后,通知本人去定损,定损完毕后,么托车的车主帮第三者客户给钱,然后么托车车主再拿发票到保险公司报保险,双方现场表示对流程明了,并相互交换电话。

引起投诉原因:
    第三者车力帆粤Q***96(投诉人)定损完毕后,被保险人(么托车驾驶员)没有帮三者客户给钱,并多次推脱,最后不接听第三者车客户的电话。之后第三者车主委托车行理赔人员向保险公司了解此类案件处理情况,由于公司的理赔规则需要被保险人同意签署委托赔款书,才能赔款直接支付到第三者车主的帐户里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已多次致电么托车驾驶员,无法联系。故建议服务站人员通过司法途径(报案)协助处理此类特殊案件,由于客户不确定司法部门是否会受理此类事故情况,故采取投诉的措施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获取赔款。

处理情况:
    电话联系客户,并且咨询投诉的原因,客户表示并没有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任何人员存在不满的情况,仅仅是想通过此类途径获取赔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已向客户解释处理此类案件的细则,及该问题处理上的主要矛盾,客户表示理解;8月27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已经整理事故当天的相片,协同服务站理赔人员到有关单位处报案,后续将于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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