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黑中介”与“非法中介”机构通过“低息贷款”“快速放款”“包装资质”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金融消费者向金融机构办理各种金融业务,从中收取高额“咨询费”、“服务费”、“手续费”等,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甚至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风险。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合作机构名单管理机制,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合作事项,设定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并加强对合作机构的持续管理。为帮助广大金融消费者远离金融诈骗,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与阳江辖区银行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中介机构名录予以公示,后续若有变更,应以银行公布的名录为准。
一、截至2025年9月末,阳江辖内共计6家银行机构未与任何第三方金融业务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分别是:
农发行阳江市分行、工行阳江分行、阳江农商银行、阳春农商银行、阳西农商银行、阳春长江村镇银行。
二、截至2025年9月末,阳江辖内共计6家银行机构与61家金融中介机构(详见后)签有业务合作协议,除所列合作机构外,无与其他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
三、请有金融需求的消费者注意识别,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仔细辨认,不要轻信不法金融业务中介机构,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特此通告。
附件:阳江辖区银行机构金融业务合作中介机构名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江监管分局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