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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护协会关于2020年 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20年3月5日 | 浏览1585 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关于2020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广州银办发〔2020〕52号)及《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在2020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阳银办发〔2020〕22号)的要求,协会将组织各会员单位在2020年3・15期间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珍视权利·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二、协会将电子版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会员单位电子邮箱,请及时下载,于3・15期间在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行推送宣传。
    三、当前正处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公共健康,原则上不开展人员接触性、聚集性的现场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将以微信长图、视频短片、微电影、动画、漫画为载体开展。请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公众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户外屏幕等非接触式渠道,发挥好网络和自媒体的阵地辐射作用,广泛发声。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意识。重点是加强金融消费者对个人及家庭的负债、储蓄、投资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个人和家庭对重大不确定性的预防意识。
    (二)继续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各机构应加强落实《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督促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普及《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各机构应积极学习《实施办法》的内容,并在活动期间,向金融消费者普及《实施办法》中的基本内容,尤其是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
    (四)继续推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推出的《钱袋子保卫战》微信小游戏,以数字化、趣味化的形式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五)应针对疫情期间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宣传各项金融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普及个人征信等各类金融业务网上办理、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金融广告的识别方法和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等知识,帮助其足不出户享受金融服务,提升风险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切实守住金融风险底线,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五、有关要求
    活动期间,应注重活动的实质内容,关注金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并组织骨干力量,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处理渠道,及时高效地受理、处理“3.15”期间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

 

 

 

温馨提示:因为这段时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如您有金融方面的咨诉,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建议您通过金融消协的投诉电话、公众号、邮箱及网站进行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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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阳江金融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