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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阳江金融消协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4年5月28日 | 浏览1679 次]


 

阳江市辖区各金融机构:
    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已由阳江市司法局《关于给予“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登记的通知》(阳司〔2013〕155号)审批通过,是负责全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等三项调解工作制度已由协会2014年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就阳江市各金融机构推选调解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构成
    调解委员会设调解委员5-7名(包含至少1名以上女性委员),其中1名担任主任委员,由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秘书长兼任,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1名副主任委员。调解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并报阳江市司法局备案。
    二、调解委员的推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或法学专业;
    (三)熟悉所在行业内主要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从事客户投诉处置或金融业务办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调解委员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定、修订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规则、流程和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调解基本制度;
    (二)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培训,办理人民调解员的聘任和解聘;
    (三)负责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申请的受理、调解小组或调解员的指定、调解实施、调解活动的监督执行、调解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可参与具体的案件调解工作;
    (四)统计分析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相关信息;
    (五)研究与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相关的重要事项;
    (六)负责与金融监管部门、法院、司法局、消费者委员会以及其他纠纷调解机构的联络交流;
    (七)提供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业务咨询。
    四、调解委员待遇
    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补贴制度,对调解委员给予300元/月的工作补贴,对参与具体金融消费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的,视调解案件复杂程度给予每人每案300-500元的案件补贴。
    五、其他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选1-2名调解委员候选人,其中推选2名候选人的应包含1名女性候选人,并填写《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于2014年6月4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林慧晶;联系电话及传真:3419016;互联网邮箱:
yjjrxx@163.com

 

    附件: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推荐表

 

 

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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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调解委员推荐表.doc
责任编辑:阳江金融消协